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图书馆53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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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管理办法 南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工作职责
科技查新用户须知 南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准则

南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管理,保证查新工作的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1.查新工作管理部门
  (1)南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依托部门为南通大学图书馆,具体实施部门为南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
  (2)科技查新工作站负责查新人员的管理、审核及定期考查,对考查不合格人员,科技查新工作站有权取消其查新人员的资格。
  (3)由科技查新工作站站长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职查新员完成查新项目。被指定人员必须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查新报告。
  (4)科技查新工作站需建立科技查新项目的管理档案,并定期向图书馆分管领导汇报进展情况。

2.人员的管理
  查新人员由查新员、审核员和查新咨询专家组成。
  (1)查新员的条件及职责:
  查新员由科技查新工作站站长提出聘任意见,由南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领导小组认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 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备较宽的知识覆盖面,熟悉查新判断分析的原则与重点,能对收集到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整理与综合提炼,具备从事查新的能力;
  ③ 接受过国家或相关主管机构的有关查新的正规培训,具备从事查新的资格,或具有2年以上与查新相关的工作经历。
  ④ 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的国内外各类型数据库和检索工具的使用方法,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
  ⑤ 查新员必须遵守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有关科技查新的管理办法、规范,以及科技查新工作站制订的《南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接受本馆查新负责单位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⑥ 查新员负责查新的全过程,代表本查新站处理查新委托等事宜。与审核员协商后,撰写查新报告。
  (2)审核员的条件与职责:
  查新审核员须由信息咨询部主任聘任,主管馆长批准。除具有一般查新员的基本要求外,还须具备:
  ①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 审核员负责审核查新员的查新程序是否规范,查新员确定的检索工具、数据库是否合适,选择的检索词及分类栏目是否恰当,检出的文献是否为可比文献,收集到的相关文献是否齐全,提出的文献判断是否正确,查新结论是否客观和准确,查新报告是否规范,并向查新员提出审查意见。
  (3)查新咨询专家的条件和职责:
  为了保证查新质量,由图书馆聘任各院学术骨干、企业的技术骨干担任咨询专家,负责相关学科专业查新项目的咨询。
  ① 查新咨询专家应当熟悉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内容。熟悉查新判断、分析的原则与要点,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 应当客观、公正地回答查新咨询问题,提供的查新咨询意见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查新项目及其相关情况的实际。
  ③ 应确保在与查新站委托人员商定的时间内完成查新咨询事务。

南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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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工作职责

  1.接受用户委托,签订科技查新服务合同。
  2.开展各类科技查新业务,出具科技查新报告。
  3.负责查新报告的审核与档案管理,保存科技查新项目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相关资料。
  4.负责科技查新业务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断拓展服务范围。
  5.负责与河海大学、苏州大学等协作单位的联络与沟通,接受科技查新业务指导与管理。
  6.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科技查新服务。
  7.组织查新员和审核员参加教育部、科技部委托组织的科技查新业务培训,建设高素质的科技查新人员队伍。
  8.筹建、申请教育部科技查新站的业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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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查新用户须知

  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用户在委托查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新委托人应是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掌握项目全面技术的项目组成员。
  2.查新委托人须认真逐项填写《科技查新委托合同书》,明确项目的新颖性,准确阐述项目查新点,并提供电子文稿。
  3. 查新委托人应据实、完整、准确地向本查新工作站提供下列查新所必需的资料:
  (1)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资料(开题报告、结题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检测报告等);
  (2)技术性能指标数据;
  (3)查新项目的产品样本或图片等;
  (4)项目组成员在国内外已公开发表的文献;
  (5)本机构认为查新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4. 查新委托人应尽可能提供下列查新所需要的资料:
  (1)参考检索词,包括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近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分类号、专利号、化学物质登记号等。关键词应使用查新项目所属专业领域常用词汇,国内外查新应提供相应的英文检索词;
  (2)国内外同类科学技术和相关科学技术的背景材料;
  (3)参考文献,列出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含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等),以供查新员在检索时参考。
  5. 查新委托人有责任向查新员详细介绍查新项目的技术细节。
  6.在查新过程中查新员对查新内容提出不明事宜时,委托人有责任给予及时解答,并协助查新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献进行遴选、对比,以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准确。
  7.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查新点,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
  8.为保证查新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在指定查新范围时,一般仅有国内和国内外两种情况,即“国外查新”自动包括国内文献查新,同时也按国内外查新项目收取费用。
  9.查新课题完成时间:
  (1)国内查新:自合同生效之日起8个工作日;
  (2)国内外查新: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工作日;
  (3)委托方因特殊情况,要求提前提交查新报告时,须提出加急请求,并支付加急费。加急项目,国内查新最快不少于5个工作日,国内外查新不少于8个工作日;
  (4)若委托人同时委托多个查新项目(包括同一查新项目含多个查新点),具体完成时间需由查新员视工作量情况与查新委托人双方约定后确定;
  (5)如遇查新工作高峰期须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10.委托人提出撤消查新委托时,如检索工作已完成,需收取检索费;如查新报告已完成,则收取全部查新费。
  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查新站将拒绝接受查新委托:
  (1)委托查新项目不属本站查新专业范围;
  (2)查新委托人不能出具与查新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委托资料不全者;
  (3)经三次书面沟通,查新委托人仍不能明确列出查新项目的查新点;
  (4)委托人要求的交付报告时间过短,不能保证查新质量者。
  12. 科技查新只评价科技项目的新颖性,对其先进性不做判定。查新委托人不得干涉查新活动,不得向查新员施加任何倾向性影响。查新费用不随查新结论而变动。
  13. 本查新站只向查新委托人提供两份盖有公章的科技查新报告,如需增加需事先告知,增加的查新报告按30.00元/份收费。
  14.查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有关证明有虚假内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承担法律责任。
  15. 科技查新单位有违规行为,查新委托人可视情节轻重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单位反映投诉,甚至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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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准则

  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查新用户的合法权益,遵照国家科技部发布的《科技查新规范》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准则。
  1.严格遵照查新自愿原则、依法查新原则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开展科技查新咨询服务。
  2.热情接待用户,耐心解答用户咨询。
  3.在与用户洽谈、详细了解课题研究内容的基础上,确定课题查新点、检索词以及检索策略。
  4.针对查新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与用户交流磋商,交换意见。
  5.按时完成查新课题,按时向用户提交查新报告。
  6.查新结果必须经查新审核员审核。
  7.及时向用户介绍科技查新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8.尊重用户利益、保证有关查新各方的相关权益,对委托查新项目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9.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查新要求,应与用户及时联系,协商解决。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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